更新时间:2007-12-07 03:51:26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申请报告: 投诉人在二个月内递交书面投诉书。 处理及时限: 1、在7天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决定受理的投诉,被投诉人在10天做出书面答辩。 2、进行调解。 3、如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管理科在5天内做出处理意见,并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4、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下发《旅游投诉处理通知书》。 5、重大旅游投诉报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可延长处理时间。 告知及说明事项: 对不予受理的旅游投诉,在7天内书面通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