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告:
申请人按要求报送评定饭店的自查自评报告、星级评定申请报告、饭店有关情况介绍等材料。
评定及时限:
1、收到评定申请后,市星评办在14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评定申请的,在一个月内安排星评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整改建议反馈给饭店。
2、申报饭店按要求整改完毕后,重新提出评定申请;市星评办在一个月内再次安排星评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市星评委汇报。
3、市星评委研究同意后,报送省星评委备案,下达批复,颁发标牌。
说明事项:
对经研究不予批准的,一周内通知申报单位,并将相关材料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