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及市政府办《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淮府办〔2009〕40号)文件精神,市旅游局制定了《淮南市旅游行业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总结。
附:《淮南市旅游行业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淮南市旅游局
二??九年五月十日
淮南市旅游行业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2009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为深入开展好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防范和减少各类旅游生产安全事故,为游客提供安全、祥和、舒适的旅游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淮府办〔2009〕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旅游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立足防范、治理隐患、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加强整治、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严格落实旅游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隐患治理“三项行动”,夯实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严防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各类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全市旅游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构建安全生产机制,确保全市旅游行业生产安全持续稳定,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障 “三项行动”的顺利展开,成立淮南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杉 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白太成 市旅游局副局长
洪连安 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詹 骏 市旅游质监所所长
宋云霞 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田文静 市旅游局开发科科长
李 岭 市旅游局管理科科长
周 巍 凤台县旅游局局长
沈维敢 八公山区旅游局局长
王克亮 毛集实验区旅游局局长
曹 萍 田家庵区旅游局局长
王本明 大通区旅游局局长
李鹏浩 谢家集区旅游局局长
张义保 潘集区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管理科,李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项行动”工作的具体事宜。
四、活动内容:
(一)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题,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网络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受众面广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有利于加强旅游安全生产、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全面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台账的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日常化、常规化,定期组织人员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保持对隐患的高压态势,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落实治理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订应急预案;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的监管,实行跟踪问责。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整改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组织验收,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彻底有效。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星级饭店的消防、治安等专项防范工作,不合格的部位不能营业,除实行经理、安检、保卫人员值班制度外,还要制订巡查措施,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巡查;加强旅行社游客接待的用车安全工作,确保旅游交通顺畅,严禁使用或租用没有旅游营运资格和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的车辆及司机;加强旅游景区(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对景区重点地段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实行旅游高峰时段控制人员进入或分流,严防发生踩踏、挤伤、坠崖等危险;加强节假日和旅游黄金周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积极制定完善单位节假日和旅游黄金周安全生产的总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抓好旅游高峰期的安全工作。
(三)努力健全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督促力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政府监督和企业管理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会同安监局、质监局、消防支队、交通局、工商局、文化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开展旅游安全督导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监管职责,重点打击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及聘用“黑导”、租用“黑车”、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带隐患运营、瞒报事故等旅游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查自纠制度,特别是完善反“三违行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的本质安全。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5月底前)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动员,拉开旅游行业安生生产“三项行动”活动序幕。各A级旅游景区要在景区内设置旅游安全标牌标语,刊登旅游安全文章,公布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督促落实,全面展开(6月-9月)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确保 “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落到实处,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巩固成果(10月-11月)。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并于 11月15日前将总结书面报市旅游局管理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将列入市旅游局对各县区,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区旅游局要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的组织领导,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抓好落实,保障活动有效进行。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人代表人负责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 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要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各县区旅游局既要全面发动,督促所属旅游企事业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着重检查事故易发、隐患突出的企业、景区(点)及项目或区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等,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管理科)。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逐项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各县区旅游局要加强对所属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活动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健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活动的同时,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于每月 2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联系人:李岭 顾红
联系电话:6664592
主题词:印发 旅游安全 △三项行动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
淮南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