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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黄金周、小长假期间旅游接待统计制度的通知

淮旅开[2008]9号

  • 作者:null 文章来源:null 点击数:2643

    更新时间:2008-06-04 15:19:47 字体大小:  

各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

  因休假制度调整,原三个黄金周(“春节”、“五一”、“十一”)变为现五个小长假(“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和两个黄金周(“春节”、“十一”)。为及时掌握黄金周、小长假期间我市旅游动态,为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向公众提供服务,促进我市黄金周、小长假旅游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旅游局要求,市旅游局将建立黄金周、小长假期间旅游接待统计制度。从今年“端午节”开始,每逢黄金周、小长假,请各单位于假期最后一天中午12时前,将与本单位相对应的黄金周、小长假期间的旅游接待情况EXCEL表格(表格可从淮南旅游网www.hntour.gov.cn政务公告专栏下载,不得自制Word表格)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同时要将单位领导审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表格传真至我局办公室(电话:6648319)。各单位接文后每逢黄金周、小长假请自动照此制度执行,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对不报、迟报或漏报的企业,我局将在全市旅游行业实行通报批评,对影响统计汇总造成不好影响的景区将取消评选优秀旅游景区的资格,星级饭店将取消入选安徽省优秀旅游星级饭店的资格,旅行社将取消入选安徽省诚信旅行社的资格。

  联系人:田文静、杨晓光 电话:6664593、6648319(传)

  邮箱:0554888@163.com QQ:694471776

  特此通知。

  附件:《黄金周(小长假)期间接待情况调查表》

  淮南市旅游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